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技术技能人才的坚实支撑。日前,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委、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全面加强党的领导、高标准建设技工院校、配齐配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创新教育培养模式、加强激励保障六大方面不断提升我市技工教育水平,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技工院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打造特色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开展技工院校开学第一课、“海河工匠”进校园、世界青年技能日等主题活动,通过班会、主题团日等多种形式,培养学生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高标准建设技工院校。聚焦“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支持滨海新区职业培育产教城融合发展,遴选优质技工院校在“滨城”布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技工教育办学,发展混合所有制技工院校;推动新设立和现有技工院校全部达到国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依法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探索技师学院招生制度改革,将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纳入高校招生考试平台统一招生录取;围绕天津现代工业产业体系、重点产业链建设和新质生产力发展,动态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工院校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配齐配强技工院校师资队伍。优化专兼职教师队伍结构,技术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总数不低于教师总数的70%,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具有企业实践经验的教师应占教师队伍总数的20%、20%、25%以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获奖者以及“海河工匠”等高技能人才,可不受学历限制,直接通过考察方式到技工院校任教;“十四五”期间,全市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课程教师全部取得三级以上教师培训合格证书,专业带头人取得一级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加快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实施技工院校招生和普通高中阶段同批次并行招生举措,技工院校与五年一贯制高职、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和普通中专同批次录取;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设立试点,对大学本科及以上在校学生注册技工院校非全日制学籍,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技能等级证书,依规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支持技工学校和企业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开设订单班、冠名班;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待遇,技工院校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创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招募、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按规定分别按照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年学生,享受本市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相关待遇。
创新教育培养模式。“十四五”期间,支持7所技工院校参与实施工学一体化培养,建成9个工学一体化培养专业,技师学院全部开设一体化专业课改教学班;全面实行“双证书”制度,实施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技能等级)“双证书”制度,加大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规模,提供一站式企业培训方案。
加强激励保障。实施绩效工资激励制度,支持技工院校开展产教融合,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技工院校,绩效工资政策予以倾斜,培训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通过技工院校创优赋能建设、高技能人才基地、大师工作室、集训基地等项目,给予技工院校资金支持。(记者李杨)